中央出台公咖啡機務接待新規 嚴管食宿行
  吃:應供應家常菜,禁景觀設計魚翅燕窩、香煙、高檔酒水等
  住東森房屋:以標準間為主,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
  行:安排集中乘車,不搞迎送不銀行利率交通管控
  8日,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公佈新修訂的《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》,對公務接待進行規範。據介紹,規定所稱國內公務,是指出席會議、考察調研、執行任務、學習交流、檢察指導、請示彙報工室內裝潢作等公務活動。
 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《規定》以公務接待厲行節約為主線,緊緊抓住創新管理和深化改革這兩個“治本”之策,進行全方位、立體式突破,力求根治公務接待頑疾,遏制“舌尖上的浪費”,總體可以概括為四個關鍵詞:減量、限支、問責與改革。
  有關專家表示,《規定》對公務接待中暴露的部分“頑疾”,從吃住行等一一開出藥方,呈現出四大亮點。
  管住“吃”——不得提供高檔菜餚、香煙、高檔酒水
  “一段時間以來,‘大吃大喝’一度成為公務接待中最被社會詬病的問題,‘被接待’現象也十分突出,不僅造成巨大浪費,接待人員也為其所累。”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社會發展研究部巡視員林家彬說。
  《規定》指出,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,不得提供魚翅、燕窩等高檔菜餚和用野生保護動物製作的菜餚,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,不得使用私人會所、高消費餐飲場所。
  林家彬認為,《規定》具有很強的操作性,對在短期內剎住“大吃大喝”的風氣會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,但從長遠看,還需進一步加強對規範財務、財政支出等制度建設。
  管好“住”——不得超標準安排住房
  “過去,一些地方由於怕慢待上級領導,經常超標準安排住宿,對於一些級別不高的領導幹部也安排套間甚至豪華套間住宿,不僅造成嚴重浪費,還助長了奢靡之風。”中央黨校教授謝春濤說。
  《規定》指出,住宿用房以標準間為主,接待省部級幹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間。接待單位不得超標準安排接待住房,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。
  謝春濤認為,《規定》直指過去普遍存在的超標接待問題,對公務接待住宿提出了更為明確的標準,甚至對配發洗漱用品都提出了明確規定,針對性、操作性都很強,有助於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。
  管控“行”——不得違反規定實行交通管控
  “警車開道、超規用車、交通管控……這些看似‘有面子’的接待方式,實際上非常勞民傷財,根源是基層‘拍馬’與被接待的上級部門形式主義的‘一拍即合’。”國家行政學院社會與文化學部副主任馬慶鈺說。
  《規定》指出,國內公務接待的出行活動應當安排集中乘車,合理使用車型,嚴格控制隨行車輛。接待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警車,不得違反規定實行交通管控。
  國內公務接待不得在機場、車站、碼頭和轄區邊界組織迎送活動,不得跨地區迎送,不得張貼懸掛標語橫幅,不得安排群眾迎送,不得鋪設迎賓地毯;地區、部門主要負責人不得參加迎送。嚴格控制陪同人數,不得層層多人陪同。
  北京大學中國公共財政研究中心主任林雙林表示,公務接待講排場、比規格,錶面是風氣,根源在制度。《規定》正是從制度著手,對公務接待出行的方式、規模、邊界(是否與公務有關)、標準等都做出了明確的界定,一定會起到積極的效果。
  管制“游”——不得組織旅游和與公務無關的參觀
  “無論是公款旅游,還是公款娛樂、贈送紀念品或土特產品等超標準接待現象,公務人員都是打著公務的幌子多吃、多用、多占,這是一種特權思想在作祟。”馬慶鈺說。
  《規定》指出,接待單位不得組織旅游和與公務活動無關的參觀,不得組織到營業性娛樂、健身場所活動,不得安排專場文藝演出,不得以任何名義贈送禮金、有價證券、紀念品和土特產品等。
  “《規定》的出台針對的都是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問題,說明中央厲行節約、反對浪費扎扎實實地推進。”馬慶鈺建議,遏制公款旅游、娛樂等頑疾,還要加強監督問責機制建設,同時將巡視工作制度化、常態化,為《規定》的落實保駕護航。
  均據新華社
  在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》發佈之後,中央再次出台規範公務接待的新規,顯示了中央建設節約型機關、解決奢靡問題的堅定決心。同時,如何防範種種變通行為“架空”規定,成為必須認真對待的問題。
  人們已經註意到,近年來,有些人習慣了上有政策、下有對策,打折扣、搞變通。部分幹部在辦公用房、配備公務車輛等方面的搞變通現象林林總總:辦公面積:增加桌椅、攤低面積;公車配備:另行落戶、臨時借用;發放補貼:借助評比、節後補發;公款出游:名為培訓、實為旅游;公款吃喝:私人會所、變換髮票等。
  要真正管住公務接待,就必須在公開監督和嚴肅懲戒上下足功夫。亮明態度,更要亮出鋒芒。要做好明察暗訪,定期開展專項清理工作,發動社會監督,切實解決違反規定的各種問題。對違反規定的必須嚴厲懲處,對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的要嚴肅追究領導責任。
  執行好不好,關鍵看領導。領導幹部更要自覺帶頭執行各項規章制度,保證制度面前人人平等。一個單位和部門的主要領導幹部不僅要對自身行為負責,還要承擔起全局責任,對具體的責任行為進行“簽字背書”,一旦出了問題還要採取倒查機制。唯有領導幹部帶頭認真落實,才能取得實效,風清氣正的政府形象才能更加深入人心。
  記者:您能否用幾個關鍵詞描述修訂《規定》的總體思路?
  國管局負責人:《規定》以公務接待厲行節約為主線,緊緊抓住創新管理和深化改革這兩個“治本”之策,進行全方位、立體式突破,力求根治公務接待頑疾,遏制“舌尖上的浪費”,總體可以概括為四個關鍵詞:
  一是減量,建立接待雙向約束機制,嚴格控制接待範圍和項目,堅持接待分類管理,嚴格區分公務接待與商務接待等其他接待,切實壓減不必要的公務接待活動。
  二是限支,管住接待經費預算,分類別、分地區制定接待費開支標準,強化接待費報銷結算管控,把接待經費支出關進制度的籠子里。
  三是問責,對公務接待實行全過程監管,推進接待信息公開,嚴格接待工作問責,強化對接待活動的剛性約束,增強內外監督合力,形成不願、不敢、不能違規違紀接待的正確導向和正面預期。
  四是改革,著力深化公務接待管理體制改革、接待服務社會化改革、機關內部接待場所轉制改革、機關所屬接待資源集中統一管理改革等四項改革,從根本上鏟除滋生公務接待違規浪費行為的土壤。
  記者:與以往針對公務接待的相關規定相比,此次出台的《規定》呈現出哪些新特點?
  國管局負責人:《規定》體現了四個新特點。一是嚴字當頭。嚴格和細化各項要求和標準,共提出了38項禁令,包括11項“禁止”事項和27項“不得”要求。
  二是著眼創新。三是全方位覆蓋。覆蓋了適用範圍、接待單位、接待對象、接待項目、配套改革等接待管理的各個要素,規範了事前審批控制、事中規範、事後監督問責等接待管理的全流程。對接待活動食、宿、行、迎送及警衛、預算和報銷等關鍵環節作出了嚴格細緻的規定。
  四是註重操作性。與差旅、會議、培訓等方面的政策規定相互呼應,標準銜接,統籌聯動;根據公務活動實際,規定接待標準、範圍和項目,對規範開展接待活動提出具體要求,可操作性強,便於抓好制度落實。
  ■權威解讀
 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人談新規
  11項“禁止”27項“不得”,根治接待頑疾
  ■銳評論
  和全國各地的接待部門負責人一樣,內蒙古自治區達茂旗接待辦主任郭才對“迎來送往”之苦體會深刻。
  他說,往年旅游旺季,自己都得不停地到處“趕場”,頻繁地安排接待儀式,一撥客人未走又來了一撥,有時候忙得太晚只好夜宿旅游景點。
  中央出台的八項規定、反對“四風”、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》等新規對減輕基層繁重的接待任務起到了很大的作用,這讓不少身處接待一線的人員有了明顯“鬆綁”的感覺。
  “建章立制是解決接待浪費的治本之策,上面有了細緻的明文規定,這讓基層接待更有可操作性。”郭才說,從濃烈的熱情接待突然來了個大降溫,最初肯定會讓“客人們”不太好接受,但只要長期堅持下去,大家漸漸都會“習慣成自然”。
  一家國企分公司接待辦主任王先生也對接待之苦感同身受。新規是否就能確保沒人搞變通呢?王先生表達了自己的看法:說實在的,有幾個基層幹部願意每天觥籌交錯,喝得東倒西歪,連家庭都照顧不上?不過,接待產生“生產力”啊。於私,不掏自家一分錢就能黏糊上和對方的感情,將來自己辦事也方便。於公,項目撥款、政策傾斜等都要靠接待來解決。尤其在貧困地區,熱情的接待可能就是拉近感情最好的方式。平時想見都難見的上級部門的人下來調研,莫非就靠薄酒素菜招待一番?暗地裡總想找辦法補上。
  “若要讓公務接待變得純粹,還需要一步步出台很多配套的改革措施,否則人們就會挖空心思去規避新規。”這位接待辦主任坦言。
  必須對“搞變通”者亮劍
  ■新聞延伸
  基層接待辦主任:有了“鬆綁”的感覺
  (原標題:中央出台公務接待新規 嚴管食宿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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